【党纪学习教育】学院党委委员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八章,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发布者: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06-04浏览次数:272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董唤唤  报道

为进一步筑牢学院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6月3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八章的学习活动。此次学习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汪红霞领学,学院党委委员、行政科室人员及研究生辅导员等参加学习,院长孔新兵列席。

汪红霞在开场时便强调了廉洁自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性,她指出,廉洁自律不仅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要。随后,她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八章的具体内容,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相互利用职权为对方及其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通过一系列具体案例的剖析,如以讲课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违规公款旅游、在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她生动地阐释了党纪处分的必要性和严肃性。汪红霞还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为全体党员树立良好榜样。

在学习讨论环节,孔新兵着重强调了财务费用发放过程中的纪律性和原则性。他再次重申了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要求确保每一笔费用都经得起检验,共同维护学院财务工作的公正透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次学习不仅提高了学院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意识,也为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学院将继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廉洁文化月品牌活动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