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

发布者: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415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董唤唤  报道

 

5月6日上午,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专兼职组织员、研究生辅导员等参加学习。

按照学习安排,学院党委书记徐玉华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作领学。他从新旧条例对比的角度,对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及其他相关规定等章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重点提示。

就深入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徐玉华强调,一是要筑牢政治忠诚,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强化守纪自觉。抓实个人自学,学院党委、各支部要组织好研讨会、专题党课等集中学习,使党员在反复学、深入学中筑牢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使党员感受纪法规定的警示力和威慑力。三是要扛起职责使命。聚焦建设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目标要求,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会议还就抓实党纪学习教育落实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进行了集体学习和任务布置。